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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开展“五邑侨胞 耀中华”网络短视频宣传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11 19:06:18】 【打印】 【关闭

为切实做好“五邑侨胞耀中华”网络短视频宣传工作,根据《2022年江门市政府工作报告》,江门市委统战部决定采取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实施“五邑侨胞耀中华”网络短视频项目,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信誉良好,具有江门市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供应商资格。

(三)供应商(不包括应聘单位的上级公司、应聘单位所属集团、应聘单位所属集团的下属公司、应聘单位的投资或控股股东)必须是对侨乡文化有深入研究的江门市企事业单位,熟悉江门“侨都赋能”工作情况,具有承接政府委托开展江门侨乡文化旅游专题研究和网络短视频策划、制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的能力和经验。

(四)供应商应自2018年以来至少完成或参与4项(含)以上江门市政府职能部门委托的侨乡文化旅游专题研究的业绩报告(包括合同)和网络短视频策划、制作和推广案例(需提供佐证材料)。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服务,不受理无资质供应商应聘。

二、工作要求

(一)供应商须成立项目组,项目组固定成员不少于10人,且半数以上成员具有项目经验,熟悉江门侨乡文化、侨务工作情况和短视频制作及推广工作。项目组负责人须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较强的研究、组织、协调能力,担任科研院所等机构领导职务,必须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二)按照“政治类、科技类、文化类、经济类”4个系列搜集和整理“五邑华侨耀中华”人物,每个系列各选10名左右典型人物,为每个人物制作1条的短视频。短视频内容包括祖籍地人文,从其个人奋斗史、情系桑梓史、爱我中华史,尤其是模范人物与江门的关系方面等方面挖掘其典型事迹,以人带事讲故事,要求通过一定形式将模范人物与江门联系起来,达到进一步宣传江门之目的。 

(三)供应商应对江门侨乡文化有深入研究,具有短视频策划、制作和投放的工作经验。能够在主流短视频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抖音、快手、微信视频号、B站等)快速构建立体传播渠道,发布短视频。

(四)时间要求:《“五邑侨胞耀中华”网络短视频制作和推广工作方案》应于3月16日前连同《应聘申请书》等材料一并提供。获聘单位按照工作要求进行典型人物筛选、采编制作短视频制作和推广,采取滚动制作和投入播出同时开展的方式,原则上上半年内开始播出4条(位)人物的短视频,以后每月制作播出不少于4条视频内容,按计划及时完成本期40位人物视频的全部制作和推广工作。

三、项目费用

报价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不超过30万元。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差旅、制作、推广、税费等各项费用。

四、获聘单位的产生

应聘单位报名且通过资料审查后,江门市委统战部将以网上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初选受聘单位,并按程序进行公示后确定。

五、报名方式

请有意报名的咨询机构于2022年3月16日17:00前将应聘申请书、项目工作方案及相关资质和业绩证明材料等电子版资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进行报名,逾期不报视作放弃本次应聘资格处理。《工作方案》内容包括:工作思路、工作计划、完成时间以及需要采购单位配合的事项等。

公告期为5个工作天,2022年3月11日(星期五)至3月17日(星期四)。


联系人:石谨、梁铭慧

联系电话:0750-3277768、0750-3270966

E-mail:wqjjkk@qq.com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农林东路14号民主大楼

邮编:529031

中共江门市委统战部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