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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门市委统战部关于向社会组织购买电力设备维修服务的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11 11:57:39】 【打印】 【关闭

江门市委统战部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向社会组织购买电力设备维修服务,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信誉良好。

(三)供应商(不包括应聘单位的上级公司、应聘单位所属集团、应聘单位所属集团的下属公司、应聘单位的投资或控股股东)必须是熟悉江门供电工作情况,并在供电局系统备案且有效期内的公司。

(四)供应商应拥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资质,持有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颁发的承装、修(试)五类及以上资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服务,不受理无资质供应商应聘。

二、工作要求

(一)供应商现场施工成员至少2位以上须持有高压电工证。

(二)项目组负责人须具有较高的安全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且必须在项目实施全过程担负安全及质量工作。

(三)应严格按照江门市委统战部的需求完成本次维修工作。

(四)时间要求:获聘单位须在获聘同时开展工作,在获聘后协助到供电局办理停电手续,获供电局批准后1天内完成并恢复供电。

三、项目费用

报价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不超过2.7万元。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运输、搬运、吊装、税费等各项费用。

四、获聘单位的产生

应聘单位报名且通过资料审查后,江门市委统战部将按程序比选应聘单位,并以网上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受聘单位。

五、报名方式

请具备资质并有意报名的单位联系江门市委统战部索取开发内容,并于2022年4月18日下午5:30前将应聘申请书、项目工作方案及相关资质佐证材料等纸质资料送达江门市委统战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江门市委统战部指定邮箱,逾期不报视作放弃本次应聘资格处理。

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4月11日(星一期)至4月18日(星期一)。

联系人:何建军

联系电话:0750-3276159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农林东路14号民主大楼

邮编:529031

中共江门市委统战部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