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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门市统一战线综合服务中心食堂2022选定食堂食材供应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04 14:54:31】 【打印】 【关闭

江门市统一战线综合服务中心食堂负责员工的日常饮食的供应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我单位物资采购工作,建立竞争机制,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确保食品安全,现对我单位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资格的取得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江门市统一战线综合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食堂所需物资全品项(包括但不限于:蔬菜类、肉类、水果类、水产类、调味品、粮油、干货类、厨房用低值易耗品)供货、配送服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合同期限: 1年

选取中标人数量:1个 。

二、采购需求

(一)蔬菜类、水果类

蔬菜水果质量要求:规格大小按市场行情确定,应具有新鲜蔬菜水果原有特征,成熟度适中,新鲜脆嫩,色泽良好,形态正常,个体均匀,外观清洁,无腐烂、无霉变、无异味,无影响食用的病虫害状及机械损伤。符合无公害农产品(《新鲜蔬菜卫生标准》GB/T5009.38-2003)。

(二)肉类、水产类、卤味品

1.新鲜肉品质量要求:新鲜、不注水,肉品上有屠宰场及卫生检疫部门质量检验合格。

2.鲜活水产质量要求:鲜活,感官检验、化学检验、添加剂检验、有害金属的检验均符合要求;

3.速冻海水产品等符合国家(GB276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及其他相关标准。

(三)粮油、调味品、干杂、干果、厨房易耗品

质量要求:生产日期、质保期及包装、卫生标准符合要求。

三、采购要求

1.最高限价:不得高于行政部门发布的市场食品指导价。

2.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3.供货地点:江门市统一战线综合服务中心食堂(采购方要求的指定位置)。

4.其他要求与说明:

(1)供货期内,供货方须讲诚信,讲职业道德。供货商按采购方指定时间提前供货到位。所供食材需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供货商送货时,如出现有意断货、以次充好等现象,给采购方的正常运营造成影响,若调查属实,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若供货商在服务过程中未按协议履行,采购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更换供货商家。

(2)供货商在收到采购方要货通知后,应按时保质保量将货物送达。供货商不得无故改变交货时间、数量、品种等,应确保采购方的正常需求量。采购方对送达货物进行现场验收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采购方在验收时,只对货物品种、数量、规格和肉眼感观能够分辨的外观质量负责,供货商对货物内在质量应承担连续的追踪责任。

(3)供货商供应的货物必须符合质量要求。在供货期间如发生质量纠纷,由采购方对疑似问题物资质量进行检测,不论检测结果如何,因检测产生的相关费用须由供货商承担。因供货商原因,造成公共性食品安全问题的,供货商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供货商在供货时因质量不符合要求,被采购方连续三次退回的,视为供货商违约,采购方可解除协议,如造成损失的,均由供货商赔偿。

(4)供货商应确保采购方正常的需求量(及日常的补货要求)。若供货商不能按时送货,采购方有权另择供货商紧急采购,由此产生的差价和其他损失由供货商承担。协议期内供货商累计发生三次不能按时送货的,采购方有权取消供货资格。

(5)供货商人员、车辆等进入采购方监管区域,应携带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办理进出手续,供货商配送人员在疫情间根据采购方实时要求提供核酸检测报告。送货所用车辆应保持整洁且定期消毒,遵守采购方有关外来人员车辆进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值勤人员指挥,不得妨碍采购方的监管秩序。严禁带入各类违禁品,一经查实,立即终止协议。

(6)在协议履行期间若供货商违约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协议,给采购方造成损失的由供货商承担;若采购方违约的,供货商有权终止协议,给供货商造成损失的由采购方承担。

(7)未经采购方同意,供货商不得将采购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等,随意传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信誉良好。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仍有效存续,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供应商必须在江门或周边地区(车程1.5小时以内)有固定的食材配送点。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四)必须提供配送产品的溯源码,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证来源于正规渠道。

(五)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应当来源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商品基地。投标人应当有江门市农业部定点的市场蔬菜批发的档口,在国内有自营种植基地,严禁收购散户的供应。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服务,不允许分包、转包或变相转包。不受理无资质供应商应聘。

五、配送能力要求

(一)配送的食品全部都要有相应的防尘、防污染措施,避免外露。

(二)供应商应配备一定规模的专业车队,有的冷库设备。

(三)食品配送应按生熟、荤素、干湿进行分类,各类物品应分箱存放、密封输送,做到定人、定时、定位。

(四)配送时严格清查配送物品的品种、数量、地点等是否相符,确保不漏项。

(五)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运载工具,并目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公告期为5个工作天,2022年7月5日(星期二)至7月11日(星期一)。

联系人:欧阳启荣

联系电话:0750-3277723

江门市统一战线综合服务中心食堂

2022年 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