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公示公告
中共江门市委统战部关于公开采购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06 10:06:35】 【打印】 【关闭

 一、基本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信誉良好。

(三)供应商(不包括应聘单位的上级公司、应聘单位所属集团、应聘单位所属集团的下属公司、应聘单位的投资或控股股东)必须是具有相应机动车维修资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服务,不受理无资质供应商应聘。

 二、服务要求

(一)服务范围包括:各类车辆维修保养,发动机、变速箱、电路等测验与维修,车辆年审、代办保险投保及理赔定损等;

(二)配备举升机、轮胎轮轴拆装设备、机油加注器、电控汽油喷射系统检测设备(含电脑解码仪)、制冷剂加注器和制冷剂回收、净化、回充装置、四轮定位仪、车轮动平衡机、钣金整形机、环保喷烤漆房和喷漆设备等汽车维修设备

(三)配备应急救援拖车,设有24小时服务电话,接到单位紧急报修或拖车救援电话后,应在半小时内予以响应,1小时内派维修人员到救援现场

配备中高职称以上技术人员15人以上;

具备政府机关车辆维修服务经验。

 三、材料要求

(一)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机动车维修经验备案表、汽车维修保养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汽车维修车间、测验设备情况

技术人员情况(包括技术职称、从业时长以及在投标人单位投标截止前3个月的社保证明等);

报价单(含税工时及管理费);

服务承诺书。

 有关说明

 服务履行期限为2年,从202461日起生效。

 其他要求

 相关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于2024510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向我单位提交,电子版同步发至以下邮箱。

 公告期为5个工作202456日(星期)至510日(星期)。

 

 联系人:梁伟辉

 联系电话:0750-3276059

 E-mail545001003@qq.com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农林东路14号民主大楼

 邮编:529031


中共江门市委统战部

202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