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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门华侨华人服务中心运维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6 16:08:18】 【打印】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就江门华侨华人服务中心运维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一、采购方:中共江门市委统战部

二、项目名称:2024年江门华侨华人服务中心运维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询价,综合评选。

四、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50万元(含税全包价),最终费用以经自行采购程序后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采购项目需求概况及服务要求

承办2024年江门华侨华人服务中心运维项目,项目全程接受采购单位及有关单位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江门华侨华人服务中心旨在为华侨华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咨询、法律援助、文化交流、投资创业指导等。本次采购主要是对服务中心的日常运维进行外包,确保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转和服务质量。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 设施设备维护:定期对服务中心的办公设备、网络设备、水电设施等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环境卫生管理:保持服务中心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消毒等工作。

3. 安全管理:负责服务中心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

4. 服务接待: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服务接待,解答华侨华人的咨询,协助办理相关业务。

5. 活动组织: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各类文化交流、投资洽谈、海外社团交流等活动。

6. 其他:完成采购方交办的其他与服务中心运维相关的工作任务。

(三)验收要求

第三方承办机构需在项目年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配合采购方完成验收工作,江门市委统战部将通过问卷调查、电话随访等形式,从有关单位满意度评价、华侨华人满意度评价、组织工作评价、总体评价等方面,对承办机构的执行效果进行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

1.活动工作总结;

2.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数字终端机等办公设备和网络设备的性能和维护情况;

3.华侨华人咨询服务、业务办理、文化交流、法律援助等服务内容评估;

4.人员管理评估;

5.海外华侨华人组织、社团的联系与合作情况调查问卷;

7.往来结算凭证、财务记账凭证及其他报销所需材料。

第三方承办机构未能按时提交以上资料,或项目组织过程中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视为验收不合格。验收标准以采购文件的需求和签订采购合同的相关条款为标准。

(四)资金支付要求

项目资金拟实施 “预支付” 的方式进行资金支付,为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项目的顺利推进,特制定以下资金支付要求:

1.响应人应提交项目预算方案,包括各项费用的明细及用途说明,由采购方的财务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预支付款项的审批,审批完成后,及时将预支付资金拨付至响应人指定的账户;

2.响应人必须建立专门的项目资金使用台账,详细记录每一笔资金的支出情况;

3.采购方有权随时对预支付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

4.响应人应按照项目进度合理安排资金使用,不得挪用、挤占预支付资金;

5.如发现响应人存在违规使用预支付资金的情况,采购方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要求返还部分或全部资金、暂停项目等。

六、报价方式

1.本项目报价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涉及办公设备采购与维护费、活动费、水电及消防费、管理费、日常接待费、保险费、广告设计制作费、场租费、财务记账、年度审计及其他必要开支等一切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单位不再补偿。

2.响应人必须负责本项目所有相关工作及发生的费用。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响应人应具有二十个以上的国家和地区华侨华人组织、社团紧密联络关系,且具有海外宣传渠道,能对项目以及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宣传;

3、响应人应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完善的财务制度,且每年定期进行财务审计。

4、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5、响应人应具有赴外组织活动保障能力,具有为有关人员提供交通、食宿能力。

6、响应人应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职业技能能力。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得将本项目进行转包、分包,否则成交资格无效。

八、递交服务供应文件需提交资料

请有意承接该项目的响应服务供应商在公告时间内,结合项目需求报价信息,并提交以下资料,报价资料应加盖公章和密封加盖骑缝章后进行报送。

(一)书面预算报价表;

(二)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等资格证明复印件;

(三)本项目设计初步方案或思路;

(四)在响应文件中详细列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该响应人具有二十个以上的国家和地区华侨华人组织、社团紧密联络关系,且具有海外宣传渠道以及其它业绩证明材料,以证明其具有响应项目的履约能力。(能证明过往业绩的资料)

(五)对照评审表可提供的其他辅证材料。

本项目由我单位按报价单位资质、报价材料等进行评选和比较,经综合评选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江门市委统战部网站上公示。

九、截止时间及相关事项

(一)递交服务供应文件时间:本公告发出时起至2024年10月9日下午17:30止。

(二)递交服务供应文件地点:江门市民主大楼(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农林东路14号5010室)。

(三)联系人:方先生,联系电话:0750-3276015。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供应文件,采购方不予受理。我会将根据供应商单位的投标材料,择优评定中标供应商。

十、未尽之处,由江门市委统战部负责解释。


附件:2024年江门华侨华人服务中心运维项目评审表


江门市委统战部

2024年9月26日

附件下载:附件:2024年江门华侨华人服务中心运维项目评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