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中共江门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对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电子化配套的生物特征采集设备进行公开采购,内容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电子化配套的生物特征采集设备
二、采购项目内容
设备名称 | 规格要求 |
生物特征采集设备 | 基本信息采集:包括身份证及其它相关证件的采集; 取证照片:对采集人的外貌进行照片采集并存档; 指纹采集:获取被采集人的指纹; 历史查询:对曾经采集的数据进行查询; 数据存储:采集的数据可通过该模块进行导出至专有存储设备(安全存储U盘); 采集标准及输出格式要求:采集的数据标准需满足中央港澳办制定的关于因公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生物特征处理要求。 |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次采购的具体内容;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
4.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情形;
5.服务商须保证项目资料的完整,不得遗失、损坏项目资料,并按采购人的要求及时做好项目相关资料移交工作。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项目有关的信息,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有关情况。如服务单位在清查期间出现固定资产信息泄密、文件材料丢失等情况必须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
6.服务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采购人有权取消有关单位的投标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再分包给其他单位。
四、项目金额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6万元,投报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五、项目报价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授权人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
3.有效的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
4.报价单(以我单位制定的报价单报价为有效报价单);
5.售后服务方案;
6.其他有利于中标的合法资料。
六、项目报价方式
凡有意参与报价的服务商,请于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把加盖公章的报价单彩色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发至邮箱:jm3276113@126.com。
七、项目成交原则
服务商项目报价材料提请江门市委统战部财务资产重大事项监督小组审核,从候选对象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原则确定预成交供应商。
八、联系事项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农林东路14号
邮编:529000
联系人:曾小姐、梁小姐
电话:0750-3276113,0750-3503757